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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辦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109年度第2學期申辦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持有低收/中低收入戶卡的同學,如區公所不在發紙本,請提出區公所所發審查結果通知文件影本※ ※本學期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手冊(鑑輔會證明)、特殊境遇子女等文件有效時間需於110年02月至12月,如有展延有效期限等狀況,請於110年02月22前辦理完成※ (一)申辦時間:110年01月18日起至110年02月22日止(不含週五、例假日與春節假期(02月05日 至 02月17日))。 (二)申請流程(流程圖): 學生資訊網→學務專區→新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選擇左側的學生學費補助/減免.→填寫相關資料→送出→列印申請表→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或郵寄申辦資料。 ※晚上進修或假日班同學,請交由進修組代收,審核資料由學務處生輔組辦理,請務必留下您的電話※ (三)申請條件(申請文件請參閱第八項): 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孫/子女、身障生、身障人士子女、現 役軍人子女、卹內/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四)繳交方式: 淡水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士林校區:聯合服務中心學務處生輔組。 郵寄地址: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士林校區)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聯合辦公室(生輔組)收 ※109學年起將開放電子化作業,請將(申請文件請參閱第八項)簽名或蓋章後,以掃描方式email:xiemax@mail.tumt.edu.tw【主旨請寫:學號/姓名/109-2減免資料】寄出,如需提供繳費單電子檔請備註謝謝。
(五)更新繳費單時間: 已完成申辦減免同學,待確認系統狀態改為【校內審查通過】後自行上網站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列印繳費單,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六)繳費單金額請務必檢核是否已扣除減免金額,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士林校區(02)28109999分機2011謝老師 淡水校本部(02)28059999分機2210陳老師 (七)注意事項 1、凡符合以上就學優待補助條件之學生,每學期需提出相關文件申請 2、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 3、轉學生(降轉生)入學前,該學期已享受減免之費用,不得重複辦理減免。 4、曾在大專校院就讀並辦理減免後才休、退學者,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者,不得再重複申請,二專、三專,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學一、二年級。 5、本減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暑期補(重)修、輔系、雙主修、雙重學籍或教育學程之學分費。 6、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台幣220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之學生不得申請身心障礙子女減免) 7、四加一學士後學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 8、下列人員子女不得申請現役軍人減免: (1)後備軍人、退役、支領終身俸、生活補助費者。 (2)除役者。 (3)無現役軍人身分(軍校專任教員、國軍編制內外之聘雇人員、文武兩用編制內之文職人員)。 (八)各項減免需繳交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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