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轉知~近日發現有坊間業者假借政府機關名義辦理CPR並推銷醫療用品
主旨:針對近來有坊間業者假借衛生福利部名義至各機關舉辦心肺復甦術(CPR)急救
教育訓練一事,詳如說明,請協助公告周知。
說明:
衛生福利部提供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如聲稱為該部委託或補助之團體,應備有該部署名委託或補助之正式公文書。
二、急救教育訓練內容強調實地操作,因此是項訓練課程並非30-40分鐘即可完成。
三、辦理訓練應無須提供付費之健康檢查或販賣醫療器材,如果該團體於訓練過程中,
販賣非屬急救教育訓練之用品(如:血壓計),請確認該團體是否具「醫療器材販賣執
照」及「該類醫療器材之許可證」,如有疑問可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