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嘉義縣政府辦理「2018台灣燈會在嘉義『藝術創作燈區』作品公開徵選簡章」暨相關資料1份,鼓勵師生報名參加。
說 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7日府教社字第1060159277號函辦理。
二、 配合2018台灣燈會在嘉義,特針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
設計相關科系,辦理「藝術創作燈區」作品公開徵選,藉由光影藝術,結合嘉義人、文、地、產、景特色展現田園城市嘉義新時代風貌。
三、 活動期間:預計2018年3月2日至3月11日〈依實際公告為
準〉。
四、 徵選主題:千元遊嘉、遊「嘉」趣、嘉義人文地產景特色
、北回23度半。
五、 報名資格:
(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
系(以學校、院所及系別為組別均可,成員須含學校指
導老師,作品入選後以學校名義跟機關簽約)。
(二)以個人組隊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系
學生組隊報名;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數
不限,指導教師至少1人,並推舉授權代表人(不限學生
或指導老師,作品入選後以授權代表人跟機關進行簽約
),惟需填寫授權代表同意書。
(三)為讓提案作品設計執行更具體可行,每件提案作品均須
有1名以上指導老師,報名時須同時繳交指導老師聲明
書。
六、 送件方式:
(一)收件時間:106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6時00分截止收
件,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均可,逾時恕不受理,以郵戳
為憑,並請自行考量郵寄時程。
(二)收件地點: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地址:6124
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
七、 相關作品公開徵選內容,請自行參閱簡章或逕洽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