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事宜

主 旨: 有關「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事宜。


說 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11月1日藝演字第1060003992B號函辦理。
二、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自106年11月20日(一)上午9時起開放,參加初賽取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者,報名方式如下:
   (一)獲得本市代表權之參賽者,一律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俾送件報名。(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功能。)
   (二)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處、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就讀學校於106年12月8日(五)前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本市承辦報名全國決賽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以郵戳為憑)。由復興高中彙整後送本局,再統一由本局將書面報名表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段70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若有相關疑問,得逕洽該校藝術組,聯絡電話:(02)2891-4131轉8101、8701。
三、 凡取得決賽本市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市承辦報名全國決賽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不再受理決賽報名。
四、 決賽報名相關規定請詳閱「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如附件),相關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最新消息,如有未盡事宜,請依前揭實施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