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士林校區宿舍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
文號:生宿字第10800002號
【107-1住宿生離宿公告】
107-1學年住宿生離宿注意事項:
ㄧ、107-1學期末離宿時間,請住宿生依離宿時間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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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日期 |
作業時間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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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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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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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時〜1700時 |
˙宿舍於108年1月19日1700時結束離宿作業,請住宿生配合辦理。 ˙辦理離宿作業地點:二樓交誼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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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7 |
0900時〜1200時 |
1330時〜1700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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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8 |
0900時〜1200時 |
1330時〜1700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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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9 |
0900時〜1200時 |
1330時〜1700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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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寒假期間宿舍須打掃及消毒作業,離宿時請將個人貴重物品攜帶返鄉,留置物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下學期續住同學:
1.個人物品裝箱密封、貼上規定格式封條並統一登記。
2.每人留置物品限兩箱,每箱長、寬、高加總不得超過200公分,統一放置依指定位置。
3.宿舍不負保管責任,中途不開放取用個人物品,統一於入宿時領取。
(二)下學期不續住同學:請將個人物品於離宿時全數搬離宿舍。
三、離宿時,將寢室所有設備(書桌、衣櫃、四格櫃、床鋪)復歸原位,清空個人物品、垃圾,打掃乾淨完成全淨空。
四、寢室檢查合格後,需繳回之物品:
(一)個人繳回:房門鑰匙、衣櫃鑰匙、四格櫃鑰匙(新宿同學免繳)。
(二)每房最後一位離宿者繳回:冷氣遙控器、儲值卡。
※冷氣儲值卡請事先於1月16日前至總務處辦理退費(100元內不退費)。
五、由宿舍幹部進行環境及設備檢查,若房間設備有毀損,依規定須負賠償責任。
六、宿舍幹部檢核通過後,始能辦理離宿。若未按規定辦理離宿手續,將取消住宿資格。
八、離宿時,可由住宿生協同家長或親友進入宿舍協助搬運行李;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
學務處生輔組啟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