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教育部「各級學校109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請各導師利用相關時機向所屬學生宣教。 二、教育部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三、寒假期間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電話02-28103595。 五、鑑於寒假假期將至,為有效掌握學生於寒假期間動向,確保行車與假期安全,將協請各處組室與學院與導師,於假期前先行掌握學生寒假是否有組隊登山、旅遊、或集體出遊二日以上之活動,並將附件注意事項轉發相關單位與導師製成說帖運用。 六、如若掌握學生有項次五之活動,請與生輔組賴校安聯繫,以利回報掌握學生動向。 學務處生輔組 賴傳湘 校安 02-28109999*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