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生
單獨招學年度身心障礙生 單獨招學年度身心障礙生
報名資格
一、身份資格(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兩項之規定):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輔導會為身心障礙(臨界障 礙者不符報考資格 礙者不符報考資格 )( 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 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 ),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 , 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院校(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資格。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 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二、學歷(力)資格: 二、學歷(力)資格: 二、學歷(力)資格:
(一)報考大學部 四技日間
1. 具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高級職業學校 )日(夜)間部職業類科、附設進修學校【含實用技能班(學程)、建教班】或普通高級中學等學校(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或特殊教育學校附設職業類科學校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歷認定標準」有關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報考資格(詳見附表十二)或符合「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歷認定標準」有關二年級制專科學校一年級新生報考資格者(詳見附表十三)
2.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二下修習並通過之學分,在加上高三上正在修讀之學分,總計應休息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3.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特殊教育學校附設普通類科畢業1年以上(或符合同等學力資格滿1年以上)之畢業生。
(二)報考大學二技日間部
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大學二年級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報考資格者。
三、注意事項
為確保考生權益,考生所持身心障礙手冊或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鑑定為身心障礙安置就學之證明,應隨時辦理補正,避免於報名時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