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1社團外聘指導老師審核通過之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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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區 |
社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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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校本部 |
淡海木吉他社 |
造型氣球魔術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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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校區 |
藤球社 |
台北海大龍舟社 |
二、凡審核通過者,請於109年11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繳交社團外聘指導老師上課紀錄表等相關文件(各10次上課紀錄)至兩校區課指組彙整核備,逾期未繳交者將影響指導費撥款作業、下一學期申請的權益,敬請配合。
(一)外聘指導老師_上課狀況登錄表(10次)
(二)外聘指導老師_上課時間簽到表(10次)
三、下載路徑:課指組/社團選單/下載專區/外聘指導老師相關資料表(請點此連結)。
四、凡本學期審核通過但未繳交「外聘指導老師_上課狀況登錄表、外聘指導老師_上課時間簽到表」,影響經費核銷期程,下學期停止申請一次。
五、外聘指導老師講師經費來自於教育部的獎補助款,每年會依據學生人數變動金額,並依照該學期申請審核通過的社團數量予以分配,非全額補助,不足之課程教學費用由社團自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