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0021-2),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56-6379
    承 辦 人: 林宸宇
    聯絡電話: (02)7736-6797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8月31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100118434號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0118434A00_ATTCH4.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01295724_1_0118434A00_ATTCH4.pdf (ATTCH4)
 
  旨: 有關本部辦理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0021-2),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0年8月30日採購開二字第11000051761號函辦理。
  二、 本契約有效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460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三、 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 有關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07-5335轉分機682)。
  五、 另有關旨揭保險說明會將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