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0021-2),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 教育部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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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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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02)2356-6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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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林宸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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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7736-6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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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文 者: |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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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臺教技(三)字第11001184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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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有關本部辦理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0021-2),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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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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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0年8月30日採購開二字第11000051761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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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契約有效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460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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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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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關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07-5335轉分機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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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另有關旨揭保險說明會將另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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