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滬尾藝文休閒園區」主辦之111年「滬尾新星召集令音樂比賽辦法」1份,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音樂比賽,本所今年將不另辦「大淡水校際聯合音樂會」,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所原研議「大淡水校際聯合音樂會」一案,因「滬尾藝文休閒園區」已規劃辦理同質性表演,開放淡水地區大專院校之學生參與「滬尾新星召集令音樂比賽」,且本所今年推動馬偕來台150周年系列活動中亦有大型音樂會,為免重覆,將不另辦「大淡水校際聯合音樂會」,特此函知貴校師生。
二、 檢送「滬尾藝文休閒園區」主辦之111年「滬尾新星召集令音樂比賽辦法」1份,請鼓勵貴校學生,於報名期限內(報名日期自111年2月14日起至111年3月20日止)踴躍報名參加音樂比賽,以展現各校音樂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