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資格(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兩項之一規定):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資格。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詳細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生招簡章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