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星友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111年度(110學年度)獎學金】開放申請
一、申請時間:111年06月08日至111年06月24日(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繳交紙本申請件地點:兩校區學務處生輔組
三、申請資格:
1.有中華民國國籍,戶籍為台北市且在台北市註冊在學學生。
2.110全學年每一領域成績及格。
3.同時未領有其他校內和校外獎學金者。
四、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2. 110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上、下學期)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 印花稅票20元—請至郵局購買(未錄取之同學將全數退還印花稅票)
五、請具備條件之同學踴躍申請,備齊書面資料後,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兩校區學務處生輔
組。
*注意事項:
1.申請書以正楷確實填寫,以利辦理相關事宜。
2.凡未符合申請資格,恕不受理申請。
3.申請書及附件恕不退還,惟本基金會將尊重個人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4.獲獎同學需於 7/17星期日下午,至台北市大同區日新國民小學上台受獎與領取獎學
金。(當天請學生務必親自出席,否則恕不給予獎狀與獎學金,亦不事後補發)
5.如初審符合資格之名額超過8位,擬依學業成績依序錄取8名。(承辦單位於6/9來電名額有變動)
※聯絡電話: (02) 2805-9999分機2211 許維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