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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112年1月12日三讀通過,大專校院全面禁菸規定(含電子菸)、合法抽菸年齡由原先規範的18歲提高到20歲,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學校將配合全面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熄煙筒)。
★請參閱相關資料
衛福部https://www.mohw.gov.tw/cp-16-73202-1.html
菸害防制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1
各縣市合約戒菸機構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或戒菸專線0800-636363(免付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