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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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協助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如附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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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旨揭補助方案簡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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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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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或該學校之學生社團、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志願服務隊。大專院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本市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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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團體:申請本補助時已進駐於本局各青創基地之青創團隊,或於本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但不包含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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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人:設籍本市之15至40歲之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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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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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元文化:運用青年創意與專長,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文化性質之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志願服務及議題倡導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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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際事務:參與由官方或官方許可之民間組織,於本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辦理國際性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志願服務或大型會議等活動。但不包括參與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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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涯發展:辦理或參與協助青年適性揚才,有效發展職涯定錨定向及就業銜接課程、訓練、工作坊、研討會、座談、講座、論壇、展覽及競賽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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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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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補助2案為原則,惟同一活動項目以申請1案為限,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整。申請人為學校、已進駐於本局各青創基地之青創團隊或申請補助之活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10萬元整,得不受前項補助金額之限制,惟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1案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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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公益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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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弱勢族群、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原住民、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青年,為參與活動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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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組以上跨校或跨組織團體為申請人,共同辦理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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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補助申請案件之補助項目及金額,本局得依經費標列基準表、活動項目之青年參與人數、活動性質與內容、活動時間及地點、經費預算項目與金額等因素核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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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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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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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事務/多元文化:youth01@ntp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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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涯發展:youth02@ntp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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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郵寄: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青年局收(加註申請青年綜合發展補助),或親送至青年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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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相關申請表件請於青年局官網(https://www.youth.ntpc.gov.tw/youth/ch/app/artwebsite/view?module=artwebsite&id=171&serno=27a44453-1437-439a-b910-fd49a4efdc81#allowance)各補助項目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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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案承辦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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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事務/多元文化:02-2957-8510,分機102黃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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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涯發展:02-2272-1540,分機2105江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