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辦理「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案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5年4月29日府原文字第1150091367號函副本辦理。
二、獎勵對象為設籍臺東縣,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縣民。
三、申請期限至115年7月31日止。
四、相關事宜請逕洽臺東縣政府承辦人謝柏萱小姐,電話:089-326141轉256。
五、檢附 臺東縣政府函文影本、申請書、申請流程圖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