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青年孤兒清寒獎助學金

主旨:本會103年度辦理社會公益慈善工作,舉辦《青年孤兒清寒獎助學金》,以嘉惠勤奮向學之青年孤兒。
說明:

一、 獎助對象:凡就讀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高中高職、大專院校大學部等一年級新生,限未滿23歲青年孤兒為對象。青年孤兒學生需具低收入戶資格,並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証明之學生。

二、本青年孤兒學生獎助對象不含:大專院校大學部公費生及延畢或推廣教育者〈例如: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推廣部、在職進修生、廣教育學分班等〉。

三、獎助金額:每名每年獎助學金合計約新台幣四萬元,獎助其安定完成各該學制畢業為原則。首次申請者以獎助第一年為原則,第二年起由本會審核後獎助。高中生三年、大學生四年為基準。〈擬計每月固定發給獎助學金,另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三節再加慰問金。〉

四、經審核徵選符合資格者,本會將通知該學生由本會頒發獎助學金。*請於9/24前至生輔組申請
本會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033號14樓
電話:02-2703-6688 分機 123 FAX:02-2707-3831

詳細辦法與申請書,請於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