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3學年度「海院青年」選拔

一、依據本校海院青年遴選辦法辦理(如附件)
二、海院青年選拔方式:由各系科依日間部、進修推廣部各學制分別推薦一名以上學生參選;教務處、學務處、進修推廣部等行政單位得推薦人選,至多一名為限。
三、海院青年之評選由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進修推廣部主任、主任秘書、各系科推派教師代表一人及學生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出10名。
四、海院青年獎勵方式:
(一)頒發中英文當選證書、獎座及記大功乙次。
(二)每年校慶典禮公開表揚暨報導。
(三)當選者獲優先推薦代表學校出席校外活動及各項優秀青年競賽。
(四)頒發新台幣6,000元獎金。
(五)校內人員聘用時得優先錄用之。
五、收件截止日:103年10月20日(星期一)。
六、初審時間:103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止(書審資料以電子檔案傳送 評選委員評選出報名人數二分之一參加決賽)。
七、決賽日期:103年11月19日(星期三)。

★活動相關訊息,請洽詢兩校區課外活動組 淡水-分機2221;士林-分機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