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校任一學期西語成績80分以上或持有任一級西語檢定通過證明者。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巴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經就讀學校推薦者。
二.申請者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式4份,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請勿
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報名表、西語能力證明、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及以西文撰寫之在巴讀書計畫、自傳、
巴拿馬簡介、學校教師推薦函2封(影本)。
申請詳情與申請書請自行檢視
請於12月19日前送至生輔組(士林:許嘉宏老師 淡水:康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