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及苗栗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
1、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2、獎學金申請書(如附)。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注意事項:
1、申請表件及證件請於3/16前交至生輔組。
2、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
3、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4、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行。
5、申請人數超過預算名額時,以低收入戶學生優先發給,仍有名額再依學業及操性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
6、本案經複審通過之學生名單,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7、旨揭獎學金發給辦法及相關書表格式可逕至苗栗縣教育入口網站( http://www.mlc.edu.tw/教育E行政/計畫表單/學務管理科/獎學金)下載。
三、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聯絡電話:037-559685黃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