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開放申請
一、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附件一)
二、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三、107-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四、 教育部學產低收申請流程
五、107-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07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書 (附件二)
2.上學期成績單(106-2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新生免附)
3.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存摺影本
5.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6.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二)、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9999分機2213
請務必於2018年10月5日前交至淡水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三)、線上申請流程(附件三)
二、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三、107-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四、 教育部學產低收申請流程
五、107-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07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書 (附件二)
2.上學期成績單(106-2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新生免附)
3.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存摺影本
5.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6.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二)、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9999分機2213
請務必於2018年10月5日前交至淡水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三)、線上申請流程(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