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開放申請
一、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附件1)
二、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附件2)
三、108-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3)
四、 教育部學產低收申請流程(附件4)
五、108-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08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書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107-2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新生免附)
3.低收入戶證明
4.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戶口名簿影本
5. 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二)、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9999分機2211 温老師
請務必於 108年10月9日 下午15時前交至淡水校本部/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二、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附件2)
三、108-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3)
四、 教育部學產低收申請流程(附件4)
五、108-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08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書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107-2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新生免附)
3.低收入戶證明
4.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戶口名簿影本
5. 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二)、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9999分機2211 温老師
請務必於 108年10月9日 下午15時前交至淡水校本部/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