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資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9年度暑期實習生招募
|
|
|
|||||||||||||||||||||||||||||||||||||||||||||||||||||||||||||||||||||||||||||||||||||||||||||||||||||||||||||||||||||||||||||||||||||||||||||
增加109/3/5 來函說明事項如下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03月02日 | ||
| 發文字號: | 林企字第1091710083號 | |||
| 四、 | 實習生配合事項如下: | |||||
| (一)本年度暑期實習時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計2個月為原則,惟因應新型冠狀肺炎屆時依教育部公告期間暨各實習機關規劃(詳如實習計畫)調整,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天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期間之排假、調休,由各指導人員自行調配管理,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退出者,將影響貴校後續年度實習申請機會。 | ||||||
| (二)實習學生個人餐食及交通需自行安排,若實習機關有提供宿舍,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機關提出借用申請。實習期間保險事宜,從各校系實習之規定,若無,則由各實習之機關統一支應。 | ||||||
| (三)餘如本年度暑期實習生招募作業辦法相關內容。 | ||||||
| 五、 | 囿於人力及資源,如有未獲安排暑期實習情事,敬請見諒。 | |||||
| 六、 | 副本抄送本局各所屬機關,請依時程辦理實習學生履歷審核、錄取通知及實習等事項。 | |||||
| 四、 | 實習生配合事項如下: | |||||
| (一)本年度暑期實習時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計2個月為原則,惟因應新型冠狀肺炎屆時依教育部公告期間暨各實習機關規劃(詳如實習計畫)調整,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天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期間之排假、調休,由各指導人員自行調配管理,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退出者,將影響貴校後續年度實習申請機會。 | ||||||
| (二)實習學生個人餐食及交通需自行安排,若實習機關有提供宿舍,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機關提出借用申請。實習期間保險事宜,從各校系實習之規定,若無,則由各實習之機關統一支應。 | ||||||
| (三)餘如本年度暑期實習生招募作業辦法相關內容。 | ||||||
| 五、 | 囿於人力及資源,如有未獲安排暑期實習情事,敬請見諒。 | |||||
| 六、 | 副本抄送本局各所屬機關,請依時程辦理實習學生履歷審核、錄取通知及實習等事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