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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2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截止日延後

108-2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附件1)

二、108-2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2)

三、108-2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 109年1月15日起 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108-1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

3.低收入戶證明

4.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二)、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9999分機2211 温老師

請務必於 109年3月18日 下午15時前交至淡水校本部/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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