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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9年暑假實習學生申請事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函  
機關地址: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傳  真: 02-89956465
承 辦 人: 陳淑萍
聯絡電話: 02-89953518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4月07日

發文字號: 檔企字第109001211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如說明二( 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1.pdf、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2.odt、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091292097_1_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1.pdf (附件一)
1091292097_2_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2.odt (附件二)
1091292097_3_A41010000A_1090012116_doc2_Attach3.pdf (附件三)
 

  旨: 有關本局本(109)年暑假實習學生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各系所,鼓勵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一、 為促進交流合作,多方培育檔案管理相關領域人才,增進大學院校學生瞭解檔案管理實務作業,本局提供暑假實習計14個名額。相關事項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實習須知」辦理如下:
     (一)申請人可依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實習單元至多2項,每日實習時間以不超過8小時為度,本局不提供報酬(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及住宿場所,實習期滿依規定發給實習證書。
     (二)有意申請者,請檢附申請表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A4格式),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5日止免備文逕送本局(以郵戳、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獲錄取者,本局除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外,並於本年6月上旬,於本局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二、 檢附本局「109年暑假實習學生需求表」、「109年暑假實習學生申請表」及「實習須知」,電子檔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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