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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高雄市立美術館110年春季實習申請事宜

高雄市立美術館  函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承 辦 人: 謝宛真
聯絡電話: 07-5550331-243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9月09日
發文字號: 高市美教字第1097030010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如說明( 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1.doc、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2.pdf、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4.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091295686_1_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1.doc (ATTCH1)
1091295686_2_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2.pdf (ATTCH2)
1091295686_3_36558944_10970300100A0C_ATTCH4.pdf (ATTCH4)
旨: 有關本館110年春季實習申請事宜,敬請惠予轉知所有系所張貼公告,並鼓勵學生申請,請查照。
明:
一、 110年春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
   (一)實習日期與時間:自110年1月19日(二)至6月4日(五)。每週一至週五到館實習,部份部門實習時間為週二至週六。
   (二)實習時間:實習時間8:30-12:00,13:30-17:30,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實習藝術研究室者,實習時間為9:00-12:00,13:00-17:30,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
   (三)申請截止日:109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四)公告錄取結果:109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本館官網(www.kmfa.gov.tw)。
二、 所需申請文件如下(亦請參閱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予本館之公函或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三、 檢附本館110年春季實習生需求表(附件1)、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含實習申請書如附件2)。相關資料亦可上本館官網/最新訊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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