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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校園場域部分防疫指引調整,請全校教職員工生落實配合執行

轉知~教育部來文,自11月2日起,調整校園各場域部分防疫措施詳如附件,請協助班群宣達共同遵循,感謝配合!

擇重點適述:

一、教學及授課方式: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以不戴口罩,但授課前及授課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

二、游泳課:游泳或使用特定設施(如淋浴間、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 暖、蒸氣室),可以不戴口罩。

三、表演藝術課:除歌唱、吹奏類樂器課程外,舞蹈時也可暫時脫下口罩。

四、戶外教學:佩戴口罩、落實實聯制。

五、學校體育運動賽會及體育活動:學校若有進行運動團隊訓練應訂定訓練計畫(包合參與人員名冊)、場地與器材清潔消毒計畫。

   11/1修正「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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