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賃居宣導】有關住宅(房屋)租賃消費者權益維護措施
一、 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1年5月11日院臺消保字第1110174565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住宅租賃權益,請各大專校院依下列事項辦理校外賃居相關工作:
(一)請檢視學校網頁,資料內容及相關連結之正確性(例如:應記載事項及契約書範本須為最新版本),以利學生使用。
(二)請將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公告周知予學生。
三、 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租賃契約資料如附件。
二、 為維護學生住宅租賃權益,請各大專校院依下列事項辦理校外賃居相關工作:
(一)請檢視學校網頁,資料內容及相關連結之正確性(例如:應記載事項及契約書範本須為最新版本),以利學生使用。
(二)請將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公告周知予學生。
三、 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租賃契約資料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