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06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320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宣導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