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金開放申請!
一、申請資格及對象:申請資格及對象:
1. 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
2. 家庭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3. 家庭不動產合計650萬以下。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新生及當期轉學生除外)
以上四項需同時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免費住宿者(103年有效日期的低收證明)。
二、申請時間:103年10月3日止。
三、辦理流程:
符合資格者,請於10月3日前上網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並列印,連同檢附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
其網路連結路徑為「學生資訊網」登入→「獎助學金申請」→「校內獎助學金」→「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四、檢附文件:請於10月3日前繳交
(一)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二)含詳細記事之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三)102-2成績單(新生免附)
(四)若低收入戶申請免費住宿者需完成線上申請並列印其申請表後,檢附103年有效日之低收入戶證明。
五、服務學習:
凡經審核通過之弱勢助學者,日間部及研究所103學年度內(103年8月1日~104年7月31日)需完成40小時服務時數;如未完成者,將無法提出下學年度之申請。
六、補助金額:其補助為上學期申請,申請審核通過,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 每學年補助金額
級距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元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元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元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元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元
七. 文件請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士林:許嘉宏 淡水:康傑)
八.若有疑問請電28052088#2213 康傑
1. 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
2. 家庭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3. 家庭不動產合計650萬以下。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新生及當期轉學生除外)
以上四項需同時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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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免費住宿者(103年有效日期的低收證明)。
二、申請時間:103年10月3日止。
三、辦理流程:
符合資格者,請於10月3日前上網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並列印,連同檢附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
其網路連結路徑為「學生資訊網」登入→「獎助學金申請」→「校內獎助學金」→「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四、檢附文件:請於10月3日前繳交
(一)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二)含詳細記事之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三)102-2成績單(新生免附)
(四)若低收入戶申請免費住宿者需完成線上申請並列印其申請表後,檢附103年有效日之低收入戶證明。
五、服務學習:
凡經審核通過之弱勢助學者,日間部及研究所103學年度內(103年8月1日~104年7月31日)需完成40小時服務時數;如未完成者,將無法提出下學年度之申請。
六、補助金額:其補助為上學期申請,申請審核通過,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 每學年補助金額
級距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元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元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元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元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元
七. 文件請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士林:許嘉宏 淡水:康傑)
八.若有疑問請電28052088#2213 康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