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康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一、 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四川省、西康省、重慶市在台同鄉,設有戶籍者(限台灣學生,不含陸生)。
(二)公私立各大專院校或專科學校肄業生(不含博士班、師範大學及師範學院公費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學生)。
(三)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須80分以上。如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學者,學業成績在70分以上。
二、 請將填妥之申請表暨相關證件(如申請表附記所列證件),於103年11月7日以前交至生輔組(士林:許嘉宏 淡水:康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獎學金研究生及大學生每名新台幣壹萬元,預定錄取1-4名(視成績而定)。
(一)四川省、西康省、重慶市在台同鄉,設有戶籍者(限台灣學生,不含陸生)。
(二)公私立各大專院校或專科學校肄業生(不含博士班、師範大學及師範學院公費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學生)。
(三)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須80分以上。如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學者,學業成績在70分以上。
二、 請將填妥之申請表暨相關證件(如申請表附記所列證件),於103年11月7日以前交至生輔組(士林:許嘉宏 淡水:康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獎學金研究生及大學生每名新台幣壹萬元,預定錄取1-4名(視成績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