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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開放申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2/15止

需檢附文件
1 申請表(附件)
2 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鑑定證明
4 學業成績證明及品行優良證明
5 帳戶影本
6 木頭印章


(可附可不附)
5 政府核定有案國際性競賽或展覽
成績優異證明

請同學將文件備齊準時在期限前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士林:許嘉宏 淡水:康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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