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中華民國群園關懷協會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
一、申請對象︰
就讀或設籍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及設籍臺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
(一)高中職組:符合申請資格之就讀或設籍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二)大專院校組:符合申請資格之設籍臺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不含滿25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進修部學生)
*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 分)學生。新生則提供國三或高三之在學成績。
二、申請辦法:
申請人至群園助學系統(www.chionyuan.org.tw/ )填寫「申請表」、以及時時感恩圖文線上送出資料後,檢附以下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親送等方式自行寄出。
三、申請文件:
(一)中華民國群園關懷協會助學金申請表格。
(二)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申請人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四)申請人最近學期成績單。
(五)註冊繳費單影本。
(六)學生證影本或入學證明。
(七)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相關證明文件,不需全部提供,可選擇與自身相關檢附即可︰
1. 特殊境遇證明。
2. 清寒證明。
3. 變故證明。
4. 災害證明。
5. 中低收入戶證明。
6. 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九)檢覆資料需齊全才予以審查,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本會皆不退件,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正本。
四、通訊方式:
(一)聯絡電話:(04)2220-8038。
(二)傳真電話:(04)2220-5178。
(三)辦事處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五、申請期間:2015/02/01~2015/03/13
就讀或設籍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及設籍臺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
(一)高中職組:符合申請資格之就讀或設籍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二)大專院校組:符合申請資格之設籍臺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不含滿25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進修部學生)
*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 分)學生。新生則提供國三或高三之在學成績。
二、申請辦法:
申請人至群園助學系統(www.chionyuan.org.tw/ )填寫「申請表」、以及時時感恩圖文線上送出資料後,檢附以下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親送等方式自行寄出。
三、申請文件:
(一)中華民國群園關懷協會助學金申請表格。
(二)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申請人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四)申請人最近學期成績單。
(五)註冊繳費單影本。
(六)學生證影本或入學證明。
(七)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相關證明文件,不需全部提供,可選擇與自身相關檢附即可︰
1. 特殊境遇證明。
2. 清寒證明。
3. 變故證明。
4. 災害證明。
5. 中低收入戶證明。
6. 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九)檢覆資料需齊全才予以審查,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本會皆不退件,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正本。
四、通訊方式:
(一)聯絡電話:(04)2220-8038。
(二)傳真電話:(04)2220-5178。
(三)辦事處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五、申請期間:2015/02/01~2015/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