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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基金會103-2清寒學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
(一)、依本會發函之大專院校(五專部四、五年級),每校四名。
(二)、全台海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航運科系,每校十名。
(三)、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海事學校航運科系為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五。
(四)、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申請文件:左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 第(一)至(九)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視為無效申請,且不另行通知,凡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本會申請表正本,表單下載。
(二)、全戶戶籍謄本。
(三)、清寒證明文件,如政府機關證明文件、學校師長證明文件或村里長證明文件。
(四)、全戶財產及所得證明(請向國稅局申辦)。
(五)、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若家中成員有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之,若無免附。
(六)、前學期成績單及出缺勤紀錄證明文件。
(七)、師長推薦函(高中職免附)。
(八)、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九)、投稿《道德月刊》文章(高中職免附): 投稿主題為本會發行之《道德月刊》中有關「人生十二堂道德課程」的親身體會或小故事,字數約六百至九百字,請勿抄襲他人文章,本刊保留修改權力。《道德月刊》詳細資訊請參閱本會網站 http://www.cyff.org.tw/morals
(十)、一O三學年度上學期已獲得本會助學金,下學期若仍符合申請資格且欲繼續申請者,僅需提供:申請表、戶籍謄本、成績單、註冊單及《道德月刊》文章一篇即可。

請於3/16前將申請表交至學務處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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