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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新生宿舍(四技)申請審核公告-兩校區)

各位113學年度海科大新鮮人大家好:

附件為新生第二梯次審核結果

113-1新生(四技)申請審核公告-兩校區)

請各位新鮮人查看自己是否有錄取

暫不開放舊生申請,若有開放將另行公告

 

 .住宿費繳費單
繳費單下載網址,提供線上查詢繳費及繳費證明列印功能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住宿優惠方案:
()優惠方案
具備以下四種資格新生,可申請住宿優惠。

A.愛校助學-免住宿費
申請本項目新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華民國境內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各縣市入學新生。(2)新北市特定區域得依設籍行政區提出申請(以新生所屬系科學制排定之校區區分): a. 淡水校本部:平溪、坪林、貢寮、瑞芳、雙溪、石 碇、烏來。 b. 士林校區:貢寮、雙溪、烏來。
士林校區若宿舍滿位,可申請淡水校區之住宿,另補助交通費1,280/(最多補助5個月)
B. 五專體育生助學金(限113入學撞球、足球隊、龍舟隊新生)
C.
海事復育助學金日二專航海日二專輪機日二技輪機等三個學制入學新生

D. 弱勢學生助學金-低收免住宿費
()申請方式
A/B/C
優惠方案申請教學及注意事項

D.申請教學及注意事項

.住宿繳費單[分單]申請

※具備以上ABCD四種身分以及住宿繳費需申請就學貸款之新生,請填寫[住宿費分單申請表],待分單申請約2-3個工作天後,自行下載繳費或貸款。
務必等分單完成後,再繳交2000元部分(網路費及保證金)部分由前述獎學金支付,學生本人不需繳費。
保證金於期末離宿手續完備後,統一退還至學生本人帳戶。

如需申請分單者請打電話至學務處生輔組告知或報到當日來報到櫃台登記

淡水校區:02-2805-9999-2212 王碩宇 老師

士林校區:02-2810-9999-2011 謝坤景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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