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議程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議程
時間:110年 6 月 8 日(星期 二 )下午 15 時
地點:採遠端視訊Jitsi Meet方式召開會議 會議室代碼: https://reurl.cc/NrXNNe
主席:林校長俊彥 記錄:許譯云
出席人員:(如線上簽到名冊) 全部應到35人,實到 人
壹、主席致詞
貳、報告事項
上次會議(110年4月13日)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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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編號 |
提案單位 |
案由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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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 |
旅遊管理系 |
旅遊系修訂「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旅遊管理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
修正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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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 |
海空物流與行銷系 |
海空系修訂「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海空物流與行銷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
下次會議再提出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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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三 |
時尚造型設計管理系 |
時尚系修訂「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時尚造型設計管理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
修正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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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四 |
海洋休閒觀光系 |
海觀系修訂「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觀光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
修正後,通過。 |
工作報告
- 有關勞動部「110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執行計畫的上半年度結案報告請在6月30日(星期二)前寄到judyin1314@mail.tumt.edu.tw,以利彙整,進行上半年度核銷。
- 大專校院辦理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展翅計畫時程,申請資料上傳至7月30日截止,請導師們協助鼓勵及媒合優秀同學。(五專展翅資料網站https://5yj.moe.gov.tw/)
-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實服組進行109學年第2學期的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請各系進行全面普查結果如下表。
(資料時點1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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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
系名 |
109-2 |
109-2 |
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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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業學院 |
航海系 |
18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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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系 |
30 |
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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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休閒觀光系(四技) / (二技) |
26 / 31 |
11 /皆已完成實習 |
7/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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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運動休閒系 |
91 |
0 (初步確認皆繼續完成實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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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業學院 合計 |
196 |
1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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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民生學院 |
餐飲管理系(四技/五專)(新南向) |
53 / 33 |
32 / 4 |
1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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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健康科技系 |
25 |
皆已完成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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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空物流與行銷系(四技) / (五專) |
21 / 33 |
2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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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管理系 (已開會統一實習至5/31其他同學皆已滿足實習時數) |
33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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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照顧社會工作系 |
117 |
皆已完成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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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進與銀髮保健系 |
31 |
2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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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民生學院 合計 |
346 |
81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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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設計學院 |
電競數位遊戲與動畫設計系 |
無校外實習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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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系 |
無校外實習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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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造型設計管理系 (已開會擴大認列因疲情減班而實習時數不足之同學) |
46 |
13 依5/20之實習會議記錄其餘同學皆繼續實習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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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系 |
35 |
1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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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設計學院 合計 |
81 |
3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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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623 |
131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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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討論提案
提案一 提案單位:實習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組
案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109學年第2學期修習校外實習課程學生關懷及後續因應措施案,提請討論。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9日通報(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補充說明)及110年5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及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校外實習課程應變措施附件一辦理。
- 教育部來函附件二、附件三都提及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擬繼續實習,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實習。各系請活用本組提供「學生校外實習確認書」針對109學年第2學期申請中止校外實習,時數足夠的同學建議正式以書函通知實習機構或留存與實習機構通聯訊息往來記錄並輔導同學填具「學生校外實習轉校內實習個別實習計畫申請表」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校外實習課程應變措施申請以校內實習取代校外實習, 如確認繼續校外實習同學也請各系參照教育部、防疫中心及台北市或新北市等實習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之相關防疫標準執行。
決議:
提案二 提案單位:實習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組
案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110學年第1學期有意修習校外實習課程學生關懷及預防性因應措施案,提請討論。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9日通報(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補充說明)及110年5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及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要點辦理。
- 各系110學年第1學期開設敕校外實習課程之系科 (尤其需利用7,8月間要去實習的系科),建議輔導同學填具「免修校外實習課程申請書」申請免修,並將原校外實習課程學分改修校內其他課程。教育部來函附件二、附件三都提及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擬繼續實習,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實習。如確認繼續實習同學也請各系參照教育部、防疫中心及台北市或新北市等實習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之相關防疫標準執行。
- 實習期間仍應關注疫情變化,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校外實習課程應變措施辦理。
決議:
肆、臨時動議
伍、主席結論
陸、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