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生宿舍「住宿申請作業時程」及「宿舍優惠方案」
一、作業時程:
二、網路申請步驟:
本校首頁→學生資訊網→聯合服務中心→案件申請→承辦單位:生輔組→申辦事項:住宿申請→申請
三、住宿核准優先順序:
(一)已奉核定之宿舍新任自治幹部、交通服務隊同學(須經宿舍輔導老師甄審住宿表現優良者擔任)。
(二)現任宿舍幹部、文書及曾任兩學年之宿舍幹部或住宿期間表現優良,有具體事實者。
(三)有特殊困難之學生經查証簽准有案者及身心障礙生。
(四)離島、高屏、台南、花東偏遠地區。
(五)新竹(含)以南、及宜蘭地區。
(六)宿舍不敷分配時,依上列優先順序分配。若有剩餘空床位由抽籤分配,抽籤分為優先抽籤(低收入戶及桃園,基隆等地區),備取抽籤(大台北地區) 。
※日間部優先,若有多餘床位將後續開放進修部補空床位。
四、住宿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