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導師紀錄表
依是否擔任導師、是否多帶班級,以及是否獲選績優導師進行採計。
年度教師評鑑將至,學輔中心整理本中心負責之評鑑項目、計分標準、佐證資料上傳說明與績優導師相關表格, 協助各位導師與專任教師快速確認資料。 重要提醒: 教師評鑑資料約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 繳交; 最終截止上傳時間,請務必依 人事室最新公告 為準。 本中心負責之教師評鑑指標,主要與導師紀錄、班會或導師課紀錄,以及學生輔導紀錄有關。 依是否擔任導師、是否多帶班級,以及是否獲選績優導師進行採計。 依規定召開班會或導師課之紀錄篇數進行採計。 依輔導學生心理、品德、生活、言行等紀錄次數進行採計。 以下將各項計分方式整理為較容易對照的版本,方便老師快速確認。 教師評鑑評分時間為 5 月,因此計分時間原則採計 去年 9 月至今年 5 月 之紀錄。 以本年度為例:上學期 18 週,加下學期截至 4 月共 10 週, 合計 28 週;週次砍半基準為 14 週。 本項目依據填寫之紀錄版本與輔導次數進行採計。 輔導次數每滿 5 次 得 1 分, 最高以 3 分 為限。 輔導次數每滿 5 次 得 1 分, 最高以 5 分 為限。 非擔任導師職務之教師,若有相關輔導統計數據欲進行認列,請將資料上傳至指定區域。 請將佐證資料上傳至 「個人佐證審核」區。 正式資料上傳期限、評鑑資料審核及系統操作方式, 仍請以 人事室最新公告 為準。 績優導師相關表格請詳見下方附件下載。 績優導師相關表格請詳見下方附件下載,並依人事室及學輔中心公告時程完成資料確認與上傳。 若表格版本、繳交期限或上傳方式有所調整,請以最新公告及系統資訊為準。教師評鑑暨績優導師|計分標準與附件下載
學輔中心負責的 3 個評鑑項目
兼任導師紀錄表
班會或導師課紀錄表
輔導學生紀錄表
各項目計分方式
兼任導師紀錄表
班會或導師課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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