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1新生宿舍(五專生)申請審核公告-兩校區)

各位112學年度海科大新鮮人大家好:



附件為新生第二梯次審核結果

112-1新生(五專生)申請審核公告-兩校區)

請各位新鮮人查看自己是否有錄取

※暫不開放舊生申請,若有開放將另行公告※



一.住宿費繳費單
繳費單下載網址,提供線上查詢、繳費及繳費證明列印功能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二.住宿優惠方案:
(一)優惠方案
具備以下四種資格新生,可申請住宿優惠。

A.愛校助學金-免住宿費
申請本項目新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華民國境內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各縣市入學新生。(2)新北市特定區域得依設籍行政區提出申請(以新生所屬系科學制排定之校區區分): a. 淡水校本部:平溪、坪林、貢寮、瑞芳、雙溪、石 碇、烏來。 b. 士林校區:貢寮、雙溪、烏來。
士林校區若宿舍滿位,可申請淡水校區之住宿,另補助交通費1,280元/月(最多補助5個月)。
B. 五專體育生助學金(限111入學撞球、足球隊、龍舟隊新生)
C.海事復育助學金日二專航海、日二專輪機、日二技輪機等三個學制入學新生。

D. 弱勢學生助學金-低收免住宿費
(二)申請方式
A/B/C優惠方案申請教學及注意事項

D.申請教學及注意事項

三.住宿繳費單[分單]申請

※具備以上ABCD四種身分、以及住宿繳費需申請就學貸款之新生,請填寫[住宿費分單申請表],待分單申請約2-3個工作天後,自行下載繳費或貸款。
※務必等分單完成後,再繳交2000元部分(網路費及保證金),另10500部分由前述獎學金支付,學生本人不需繳費。
※保證金於期末離宿手續完備後,統一退還至學生本人帳戶。

如需申請分單者請填寫下列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kv4urWCczstd5jwC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