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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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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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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發放標準
(單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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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檢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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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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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參加本校辦理之證照輔導課程,累積時數須達8小時(含)以上且全勤出席。
- 已報名參加證照考試或取得證照者。
- 同一證照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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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證照輔導課程者,核發課程獎勵金2,000元。
- 證照考試報名費採實支實銷補助,最高補助3,000元。
- 通過證照考試者,核發證照獎勵金3,000元。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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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心得單
- 課程簽到退紀錄或完課證明
- 證照考試報名費收據正本或證照證明文件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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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進步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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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所列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依最近兩學期學業成績進步幅度排序。
- 進步分數相同者,以修習學分數較多者優先;仍相同者,以班級排名較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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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資格者核發獎勵金5,000元。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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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最近兩學期成績單正本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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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民族文化
研習課程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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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所列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參與本校辦理之多元民族文化研習課程,累積時數達8小時(含)以上且全勤出席。
- 須完成課程指定學習內容及相關活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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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資格者核發獎勵金5,000元。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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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心得單
- 課程簽到退紀錄或活動參與證明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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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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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所列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參加本校競賽輔導課程,累積時數須達8小時(含)以上且全勤出席。
- 已報名參加校外競賽或競賽獲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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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競賽輔導課程者,核發課程獎勵金2,000元。
- 競賽報名費採實支實銷補助,最高補助3,000元。
- 競賽獲獎者,核發獎勵金2,600元。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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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心得單
- 課程簽到退紀錄或完課證明
- 競賽報名費收據正本或參賽/獲獎證明文件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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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輔導
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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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本要點所列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參與本校辦理之多元學習輔導計畫(含課後輔導、職涯輔導、暑期先修、新生轉銜夏令營、跨域課程、AI領域、校隊及藝文活動等)。
- 單一類別累積輔導時數達8小時(含)以上且全勤出席。
- 職涯發展類須至少參與二項指定活動(就業博覽會、就業準備工作坊、職場禮儀講座、實習商店、職涯評估)。
- 團隊培育類(打擊樂團、本校校隊等)須檢附成果報告或競賽成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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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資格者核發獎勵金5,000元。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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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心得單
- 課程簽到退紀錄或出席證明
- 成果報告、活動照片、競賽成果或相關佐證文件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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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展演、競賽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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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本校正式學籍並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者。
-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所列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資格。
- 參與國外展演、國際競賽或校外專業競賽者。
- 符合本校「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認定之競賽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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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當年度核定補助金額辦理。
-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交通、住宿或其他必要支出。
- 申請案件超過當年度預算額度時,以完成申請及繳件順序作為核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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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國外展演或競賽證明文件
- 機票、住宿、交通等費用收據或證明文件
- 心得單
- 經濟與文化不利身分證明影本
-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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